推廣組 競賽規程
推廣組
報名時間
Registration Date
報名時間 : 2025年9月10日(Wed) 15:00 - 2025年11月16日(Sun) 23:59
參賽費用
Participation fee
每人NTD 1,000 元(含稅) * 請於報名後於 3 天內繳費(D+2天),逾期繳費視同自行放棄資格,以官網報名頁面公開資訊為主 * 完成報名即代表參賽者完全理解並同意賽前須知及競賽規則,請務必詳細閱讀以下須知內容

賽前須知
(一)報名注意事項
  1. 請確實閱讀並同意此賽事簡章及相關注意事項。
  2. 隊伍若不符合報名時的人員組成,則喪失比賽資格。
  3. 選手可重複報名多場次競賽。
  4. 完成報名程序之隊伍,如需更換參賽成員請Email至大會信箱申請。
    • 僅可申請一次。
    • 申請更換參賽名單須收取手續費新台幣500元整。
    • 更換參賽名單截止日:2025/11/16(Sun) 23:59 前申請。
    • 更換名單不得更換衣服尺寸。
  5. 報名手續不全、報名費繳交不足均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參賽者不得異議。
  6. 完成報名並繳費完成代表同意主辦單位規章之規定。
  7. 請評估自身參賽實力,一經完成報名者,僅可允許更換隊員乙次,經更換過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
  8. 大會於活動前仍可能因任何因素調整規則內容,請選手務必於賽前留意並熟悉選手手冊公布的賽事及動作規範。

點擊此處查看賽事及動作規範

(二)報到注意事項
  1. 一律採用現場報到,參賽物資將於現場提供。
  2. 報到時請繳交參賽同意書(參賽同意書下載),未滿 18歲之參賽者需填具並於報到時繳交未成年參賽同意書(未成年參賽同意書下載)
  3. 選參賽隊伍請於開賽前一小時完成報到程序,未完成報到之隊伍,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且無法退費。
  4. 報到時請告知競賽梯次、選手編號,並出示本人有效證件提供查核 (國外參賽者:護照/國內參賽者:身分證件或有照片之健保卡) 。
  5. 各參賽者於收到參賽物資時,請依規定配戴比賽裝備(如選手賽衣、號碼布)方能參加,裁判有權終止無遵循比賽規範之隊伍進行賽事。
(三)活動注意事項
  1. 參賽選手應注意自身健康狀況,如有心臟病、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比賽中若感身體不適切勿勉強。
  2. 安全第一,若有身體不適者請立即停止競賽,由大會工作人員協助,並請隨身攜帶健保卡、身分證明資料,並於報到時繳交參賽同意書以示負責。
  3. 參加本次活動,參加者需保證個人身體健康確實符合活動參加資格,競賽中若因身體不適發生任何意外,願意自行負責與主辨單位無關,並願合作遵守活動規定參加比賽。
  4. 請服從裁判人員及工作人員的指示進行比賽。
  5. 賽場、熱身區請勿飲食,各選手於補水站使用紙杯後,請將紙杯丟入大會設置的垃圾桶中,以響應環保並利賽後清潔工作。
  6. 嚴禁非報名選手本人之替代參賽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隊伍參賽資格。
  7. 比賽前一日請睡眠充足,以保持比賽當日身體最佳狀況。
  8. 參賽隊伍成績如有異議請向主辦單位申請查核及更正,並以裁判長之判決為終決。
  9. 此次完賽獎牌將於當日賽後發放,請務必於活動結束前領取,會後不再另行寄發,未完賽隊伍將不提供完賽獎牌。
  10. 主辦單位有權無償使用本賽事有關之參與者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或登載於主辦單位網站及刊物。
  11. 本賽事雨天照常舉行,如遇海陸上颱風警報或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為考量選手及參與者安全,賽會將另議及公告取消或延期。
  12. 活動最新資訊將公告於主辦單位官網以及活動 FB 粉絲專頁,恕不另行個別通知。
  13. 主辦單位保有對本活動相關之規則更動與否之權利與各名詞之最終解釋權,請各位活動參加者務必遵守主辦單位相關規定。
  14.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接受報名與否之權利。
  15. 活動因不可歸責主辦單位之事由至無法舉行者,主辦單位得另訂活動日或酌收手續費、行政費、物資費後,退還報名費。
(四)競賽注意事項

凡違反以下規定者,取消本次比賽資格且不予列入成績:

  1. 參攜帶有礙公平競賽之器械者。
  2. 報名組別與身份證明資格不符者。
  3. 非原報名選手替代參賽者。
  4. 不遵守裁判規則及指示。
  5. 競賽中無依規定配戴競賽裝置。
  6. 未依規定時間完成報到之隊伍。
(五)賽場申訴流程

凡違反以下規定者,取消本次比賽資格且不予列入成績:

  1. 競賽爭議:在規則上明文規定或同等意義之註明者,須以裁判員之判決為準。
  2. 申訴程序:
    • 由選手以書面並簽名後,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正式提出,且以仲裁委員之判決為終結,提出申請書同時須繳交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整,仲裁委員會若確認其申訴不成立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經費。
    • 有關競賽發生之問題,依本規程之規定於完賽後1小時內,或於裁定失格後1小時內,以書面向大會裁判長提供申訴,各項競賽在進行中,參賽之選手、教練、親友不得當場直接質詢裁判或妨礙比賽進行,否則取消選手參賽資格。

*報名手續費如金流手續費、平台處理費等不可退費。

*確認參加者身分與資料符合後依序辦理退款,退費者同時失去參賽資格,不提供活動相關報名物資。

(七)免責事項
  1. 本人已知悉參與本活動將可能會因為追趕、跑步、跳躍等運動,因本身狀況或外來因素所造成之人身傷害及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扭傷、拉傷、骨折、高溫或低溫傷害(包括燙傷、中暑引起的病症,以及體溫過低等)、過度使用症候群、因其他活動參與者(包括但不限於參與現場觀眾、現場工作人員或活動志工)之過失行為及交通狀況導致之傷害、心臟疾病、中風或死亡等。
  2. 本人已知悉並充分了解活動的相關完整內容,並同意承擔本活動可能所生之所有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人身上及財產上之損害)
  3. 團體報名時,如本人已取得團員個人資料並代替全體團員報名時,即代表全體團員於本次活動均已授權本人代理;本人有義務將此免責事項告知予全體團員知悉,並皆視為本人及全體團員都已經詳閱並同意本次活動免責暨授權事項。
  4. 因應活動現場安全及交通狀況,參與者應依照活動單位公告之活動時間準時抵達活動現場,並同意活動進行期間內,遵循活動單位告知或指示之規則及說明以及工作人員之指示(例如活動路線、交通管制措施、活動時間等活動相關事宜)安排,如未遵循上開事項而受有損害時,活動單位概不負責。
  5. 本人同意活動單位(包括但不限於活動單位員工或協辦單位、贊助單位等與活動相關之單位及人員)僅於公共意外責任險承保範圍內負損害賠償責任(由承保本次活動之保險公司理賠),除此範圍外,本人同意免除並拋棄對於活動單位(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或協辦單位、贊助單位等與活動相關之單位及人員)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另外就本人自身因素導致本人或第三人之人身或財產損害時,應由本人自行負擔,不得向活動單位(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或協辦單位、贊助單位等與活動相關之單位及人員)請求損害賠償。
  6. 本人同意接受活動單位提供之急救等緊急醫療相關服務,且本人或本人之監護人同意免除所有因活動單位提供醫療協助或服務衍生之損害賠償責任。
  7. 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及參賽項目,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參賽資格。未依報名程序完成參與比賽者,如冒名頂替代參與者…等發生安全事故,本大會不承擔任何投保或理賠之相關責任,請遵守大會相關之規定。
(八)保險注意事項

大會為本次活動已依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投保公共意外險,現場亦設有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場地疏失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
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如有需要請選手們自行投保旅遊平安險。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2. 保險人在經營業務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3. 承保金額:為參與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承保範圍事故身亡300萬元,每一事故醫療自負額2,500元。
  4. 特別不保事項:
    •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
    • 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 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悶、胸痛)
    • 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
    • 不明原因頭暈
    • 突然失去知覺
    • 高血壓(>140/90mmHg)
    • 心臟病
    • 腎功能異常
    • 糖尿病
    • 高血脂(總膽固醇>240mg/Dl)
    • 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
    • 癲癇
  5. 選手請視自身體能狀況量力而為,賽前一日應「睡眠充足」,「賽前2小時」飲食完畢,如有不適請立即「停止比賽」,並請求協助,如強行比賽導致中暑(熱衰竭)十分危險(保險公司不理賠)。本會於現場執行緊急醫療救護,選手自身疾患引起之病症發作,則不在主辦單位保險範圍內,大會保險均以「公共意外」所受之傷害作為理賠承保範圍。
  6. 大會協助受傷選手就醫及傷後相關理賠作業,但無法提供「損害補償、精神賠償」或「慰問金」。
  7. 請務必攜帶健保卡,以保障自身就醫權益。
  8. 選手如需較高保障請自行加保個人險,維護自身權益。
(九)個資條款
  1. 本公司基於辦理「2025全球極限體能鋼鐵大賽」活動(下稱「本活動」)所需,將依據個資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在本活動目的範圍內蒐集您與他人的個人資料包含識別個人姓名、行動電話、生日、身份證字號、地址、性別、國籍、電話、電子郵件、緊急聯絡人及其地址、電話等個人資料,上述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將僅限主辦單位及其關係企業、活動之承辦、協辦單位、合作廠商、業務往來機構之業務需要使用,並遵守個資法之規定。日後若主辦單位辦理相關行銷活動時,將以手機簡訊、EMAIL方式、LINE(您所提供之聯絡方式)傳遞活動訊息。
  2. 本人(團體)及所屬監護人亦同意主辦單位及被主辦單位授權之單位有權使用此項活動的錄影、相片與本人(團體)及所屬監護人之姓名、肖像、背景及成績於各項宣傳活動;其他個人資料本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予以保密。)
  3. 本人(團體)及所屬監護人同意主辦單位及被主辦單位授權之單位公開、使用、利用、販售前條之影音、照片。本人(團體)並拋棄對主辦單位及被主辦單位授權之單位,對前開影音、照片之所有民事請求權及刑事告訴權。
  4. 禁止非合作簽約廠商,對參賽選手攝影、錄影後進行販售影像之商業行為。
  5. 您可以對您本人的個人資料行使下述的權利: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作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
  6. 本活動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若您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是提供不完全時,將可能導致無法成功報名本次活動。另您因活動所需,有蒐集選手或相關人之個人資料並提供予本活動之必要時,請依照本告知事項內容,向當事人充分說明並告知關於其個人資料保護的相關權益。
(十)其他
  1. 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天災或天候不佳等)所迫,大會得考量安全等因素將活動取消、延期或調整賽事路線,相關資訊將於活動前公告於活動官網,恕不另行通知。
  2.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活動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以上章程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大會保留最終決定權。